冷冻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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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8 12:39:00

第三章 和美国法律做“游戏”

(八)

移民案件ABC

李忠效手记——在张晓武的事务所里,受理最多的是移民案件,正好在那段时间,去美国的中国人特别多,而且,很多人把“*治避难”当成进入美国的敲门砖。尽管美国*府非常关心中国的*治,但“*治避难”这块敲门砖,并不一定都能敲开美国的大门。想进美国,并能得到一个合法的身分,主要还是靠律师的努力。张晓武作为律师,并且在国内受过高等教育,他懂*治,但并不关心*治,在美国生存,首先要靠自己的职业。在他接手的那些形形色色的移民案件中,有很多值得探索和发人深思的东西……A.迈阿密拘留所的偷渡者张晓武自述——在邱小姐给我作秘书的那段时间,几乎天天都有偷渡到迈阿密来的中国人。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姓赵的中国男人从拘留所打来的。在美国的拘留所,被拘留者可以随便打电话找律师。赵先生在电话上说他是从大陆来的。我很惊讶:“你是怎么知道我的电话?”他说:“我在拘留所里已经很长时间了,找不到华人律师,我看到电话簿上有一个中药店,写的中文,我是医生,就给中药店打了个电话,讲中国话,我问当地有没有华人律师,药店的人回答说,有哇,有个张晓武律师,你给他打电话吧……”这个人显然很聪明。虽然绕了一大圈才找到了我,但是目的达到了。我放下电话,去了移民局的拘留所,见到了这位赵医生。他告诉我,他和妻子从巴拿马来美国,两个人都是医生,是广东惠州人,已经有两个孩子,现在妻子又怀孕了。“大陆搞计划生育,要流产,要绝育,不然就罚款,罚很多钱。与其让人罚,还不如跑出去。我们就跑出来了。”他们是通过大陆的地下移民公司跑出来的。这些地下移民公司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蛇头”。这个行当大约是在八十年代初开始兴起的。“蛇头”们的关系很广,和海外的一些部门都有联系。比如,在哪个国家的移民局找些关系,给人家两三千美元,买一个允许居留证,转手就以高价卖给想出国的中国人。有的人拿到居留证以后,摆出一副洋人的样子,就返回国内做生意,等赚了钱,再花三四千美元就可以买到一个居住国的护照。早些时候,即使拿到的是巴拿马这样国家的护照回国,也很神气,算是一个外籍人了。赵医生夫妇是通过“蛇头”先去了巴拿马,可惜运气不好。他们去了以后,正赶上美国进*巴拿马,国家一片混乱,经济萧条,抢劫成风。他们觉得没法呆下去,就又通过“蛇头”转返进入美国。没想到一下飞机,就被美国移民局抓起来了,说他们是非法入境。“我们向移民局提出来*治避难,现在被拒绝了,所以想请个律师上诉。”赵医生说。这时我了解到,拘留所里关了二三十人,差不多都是华人,有的已关了四五个月了。他们以前不知道当地有华人律师,请的都是纽约的律师。这些律师大多是美国人,只不过有华人助理而已。他们对中国人的移民案,并不在意,事先也不准备案子,一上庭,全输。这些律师中有不少人和“蛇头”有关系,是“蛇头”向偷渡者介绍了律师的名字。不然这些偷渡到迈阿密的华人,怎么会到千里之外的纽约去请律师?这些律师并不关心具体官司的输赢,输了你也得向他们照付律师费。他们并不指望这些远在异地的偷渡者,会成为他们永久的客户。因此,对这些偷渡者的官司,他们只马虎应付罢了。官司打输了,移民局就不放人,接下来就是准备遣返。关这么长时间而没有遣返离境,就是因为这些华人在上诉。上诉期间,是不能立即将他们遣返的。遣返机票由中国方面负责,移民局已经和中国领事馆交涉多次了。这些情况是我后来才知道的。赵医生夫妇没有被遣返的原因是,他们主动向移民局申请“*治避难”,遭拒绝后,按法律程序,移民局要告他们非法入境。不符合入境手续,要驱逐出境。当然,他们有权在法官面前申诉不被驱逐出境的理由。我看了他们的材料,是移民官根据赵医生的口述用英文整理的。要求“*治避难”的理由就是超生孩子问题。赵医生是外科大夫,他认为做绝育手术会出很多毛病,他反对做这种手术。我不懂这些医学方面的问题,更不懂大陆在计划生育方面的作法。在这个案子办完后很久,我反复琢磨,认为赵医生的话有一定的欺骗性,至少言过其实。但当时有一个事实是,他妻子确实怀有身孕,到巴拿马时已怀孕三个月,在那里逗留一个来月,到美国又快一个月了,这时她已明显地行动不便。奇怪的是,所有材料中都没有写有关这位女人怀孕的事,不知是移民官在整理材料时无意疏漏,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我认为,疏漏的这个事实,倒是为他们辩护的真正理由。可以以此为由提出重新开庭。我写了封信发到移民局,提出,这女人怀孕了,在拘留所里有流产的危险。因为,她像其他人一样,每天早上四点钟就起床,而且只能在院子里晒太阳,这样太残忍了。移民局也感到自己的移民官在这个孕妇问题上,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连事实都没搞清楚,做出这种漏洞明显的判决。但是要想让他们公开向一个被关在拘留所里的华人道歉,是很难的。他们接到我的信后,迟迟不开庭重审。我明白症结所在,就给移民局长打“你们这样不行,再不开庭,我就要把真相告诉舆论界,让你们面子不好看啦!你们美国是移民国家,人家来了,你们不搞清事实,就要驱逐,而且面对的是一位怀孕的女人,这个新闻,报界一定会感兴趣的。”局长忙说:“我们正在办理这个案子,请不必惊动报界人士。”几天之后,移民局就把赵医生夫妇放出来了。我先把他们接到我的家里。然后又把他们送到三藩市,那里有他们的亲戚。他们走后十天,移民局收回原判,重新确定给予他们“*治避难”。一个很滑稽的借口,得到了一个很现实的结局。但我想,这结局保护了那个怀孕的母亲。赵医生夫妇出来以后,其他被关在拘留所里的人很惊讶。他们给赵医生打电话,了解了我的情况。拘留所建在迈阿密的郊区,那是一片沼泽地,四周全是铁丝网,像监狱一样,设有好几层岗哨。这些非法入境者虽然栖身于美国的土地上,但不能算是真正入境,他们被拘留在这里,等待判决。当赵医生向他们介绍了我办案情况之后,他们纷纷解雇了他们原来的纽约的律师,要求我来接手他们的案子。他们说:“干什么舍近求远?远道的和尚也未必念好经!何况,张律师是咱们华人,是同胞。”他们同时转向我,这对于当时我这个小律师事务所来说,是个不错的生意。但我向他们每人只收很少的钱,然后开始为他们忙起来。这是一批很棘手的案子,都是被移民局拒绝后,要求上诉和翻案的案子。我仔细查阅美国移民法,看看有什么规定,再看看移民局在他们的案子上有什么漏洞,想在法理上找出移民官所犯的错误。这是一场真正的法律的斗智,美国的多如牛毛的又多为相悖的法律,给我提供了发挥智慧的可能。剩下的,就看我对移民法的熟悉程度,及我的机敏了。移民法规定,某人在美国有直系亲属,是美国公民,而且已经提出移民申请,由亲属出面担保,交美元就可以出拘留所;某人如果在18岁以下,而且可以证明确实在18岁以下,马上就可以出来,因为拘留所不能关这样年龄的人;某人身体有严重疾病也可以马上出来……我接案两个月之后,依据美国法律及那些被拘留者自身的情况,把那些人都从拘留所里解脱出来了。在这个过程中,拘留所里又不断地有新的非法入境者被关进来,他们本来都有“蛇头”给找好的纽约的律师。但他们到了这里以后,听别人一说,就都不要纽约的律师了,而都来找我。纽约的律师发现生意受到影响,收入损失惨重,他们就开始在迈阿密当地找律师做他们的代办,从中渔利。他们用或美元把案子接过来,再用美元包给代办律师,就像中国做生意的“二道贩子”,只赚做中间人的钱。当地有些律师生意不景气,明知让人剥皮也愿意接。所以一下就有四五家事务所去移民局抢生意。纽约的律师不找我,因为我不买他们的账。我不用他们帮我揽生意,我有的是案子做。我凭自己的信誉和能力,来吸引客人。后来有些“蛇头”也找到我:“啊,跟你做生意啦!那些人入境以后,我们就把人送给你啦!”我不愿理睬他们。我是律师,我有我的职业尊严。我办案子,首先依据的是法律,我不愿意让人家骂华人律师是唯利是图的人。这些非法入境者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呢?大都是大陆来的华人。我办的第一拨人中,有教师,有复员*人,有医生,还有国家干部,大部分是做生意的。据有些“大款”讲,在国内都是有百万元以上的资产。我很纳闷儿,既然有百万元以上,为什么要通过这种违法途径到美国来?多吃力啊!可以通过投资签证到美国来呀!美国还特欢迎投资者。我把这些情况告诉那些“大款”。他们说:“我们不知道啊!我们一点也不知道美国的情况。”有一个工厂的厂长,手下有37个工人。年的时候,他的月工资可达3万元人民币。放着好好的厂长不当,非要到美国来,而来了只有先打工,吃尽苦头,寻找机会。还有的非法入境者是开酒店的,再就是做小买卖的,谈起来显得都特别有钱,都说:“张律师,你只要把我保出去,要多少钱都行!”我当然不会乱收钱,我只收合理的律师费。而且当时对他们这些人,只收了不多的一点钱。真正给他们从拘留所办出去之后,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忘了自己的许诺,只有一两个人要多付给我些钱,以示感谢。我没要。那不是我的劳动所得嘛!我为这些“大款”办案子,但心里却不看重他们,他们中大多数人素质太差,处处表现出生意人的算计、狡黠,习惯于利用别人。“相逢开口笑,过后不思量”,恐怕正是他们的信条。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他们老想着去报答别人,就不可能轻松地向前走。这些人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发财,就是他们的钱永远会用在以后的关系上,而不是浪费在以前的交情上。这是否应了那句成语:唯利是图。后来由于我的工作太忙,这种案子我不愿意接了,因为这些人撒谎的成分太多,我作为律师不能帮你撒谎。如果你具备了可以出保的条件,我可以按照移民法的规定帮你办。有些人什么条件也不具备,只有申请“*治避难”。他们把这个选择作为一种手段。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我发现,他们大多数根本没有正当理由,更谈不上“*治避难”了,而且素质也不是很好。我觉得为这种人上诉是很丢人的。我为那位赵医生办出来,是因为他妻子怀孕在身,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而且发现移民局犯了法理上的错误,出现了大漏洞。后来那二十几个人,碰巧都能多多少少找出点理由。另外,当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在拘留所里与警卫发生了一次大规模的冲突。这个过去从未发生过的冲突本身,使移民局变得有些被动。那时,这些人已经聘我作为他们的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拘留所的警卫对关在那里的中国人非常歧视,骂他们是中国佬,经常侮辱这些华人的人格。这些人中有个上海人,戴一付眼镜,在拘留所里很憋气,经常走来走去,别人觉得他挺清高。警卫看他不顺眼,就骂他。碰巧,这个人懂英语,就反问警卫:“你为什么骂人?”那里的美国警卫优越感都很强,自然受不了在押人员的指责,就蛮横地冲上来把他按在地上揍了一顿。那二十几个中国人正满肚子怨气没地方出,让人家关在这里本来就已失去了尊严,再让人家随意打骂,哪还有人权可言?于是就借着这个由头,赤手空拳地和警卫们对打起来。情绪十分激烈,像国内说的“犯人暴动”。冲突过后,中国人虽出了些气,但都被美国当局关进了隔离室,进一步失去了人身自由。这些华人中有一个人病了,被允许住院,他在住院时,设法把这件事情捅了出来。这样,就有一个记者给我打“张律师,你的客人被人关进隔离室了,你知不知道?”我说不知道,他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然后我们一起乘车赶到现场。这时候已经有许多记者赶到那里。不知是谁向记者走漏了风声。美国的记者是无孔不入的,他们的嗅觉都特别灵敏。《迈阿密先驱报》、美国ABC电视台、CBS电视台、NBC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记者都来了。我一到,立刻成为他们采访的对象。我说:“我需要先见我的客人,然后再跟你们说。”我找到拘留所的负责官员,要求见我的客人。在美国,律师有这个特权,随时随地可以要求见自己的客人。很快,我的客人们被放出来了,我在接待室里见到了他们。二十几个人七嘴八舌地向我叙述了事情的经过,人人都显得非常愤怒。“美国是个自由的国家,怎么打人?在中国还没人打我们呢!”他们忽视了美国的种族歧视,他们也忽视他们在国内是上等人,而到了这里,连下等人都不是,只是个非法入境者。见过我的客人们之后,我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我说:“警卫为什么要打这些人呢?他们到美国是来寻求自由的。在美国这个自由的国家,发生这种事,这些从中国大陆来的人是意料不到的。他们在中国都没有受到这样的污辱、虐待,而在自由的美国却受到了。到底谁最自由呢?美国经常说中国是共产主义国家,法西斯专*,可是在美国,你们这种做法是不是法西斯?”当时我的情绪很激动,本来还想借题发挥抨击一下美国——说实话,在这一点上美国还是比较自由的,你可以抨击总统,没人管。就在这时,移民局局长闻讯赶来,要求与我私下谈谈,我适时地结束了与记者的谈话。局长担心把事情闹大,主动提出要求私下解决。我乘机提出让他立即把我的客人们放出隔离室,恢复他们在拘留所内的自由。局长同意了。美国的*府官员最怕两种人,一是记者,再就是律师。我的这二十几个客人最后都得以从拘留所解脱,不能说与这次冲突没有关系。美国人在这件事上不是理直气壮的,所以他们也希望息事宁人,不要闹得沸沸扬扬。曾经有人问我,这些人大多在国内都是有头有脸有身分有地位的人物,到了美国受这样的委屈,他们不后悔么?我知道,他们不后悔。这些人来美国的目的很明确,先吃一点苦头,打入美国,赚点钱,换了身分,再回国做生意。也有个别人到美国又后悔了的。有一个外号叫“虾婆”的人,从广东来的。他不是我的客人,不过我知道他的事情。“虾婆”出国之前在广州做冷冻鱼虾的批发生意,发了大财,据说有上千万人民币的资产,在广州附近盖了一幢很阔气的四层楼的别墅。日子过得好好的,不知怎么忽然头脑一热想到美国闯闯。他和妻子每人花巨款买了一个护照,就到美国来了。也是先被移民局关起来了,后来找了美国律师,据理力争,放出来。别的事情他不会做,就在纽约的一家餐馆打工。他在中国发财,是一种机遇,是*策的宽松,也是因为对当地的*策和环境熟悉。到了美国就不灵了。他们夫妻已四五十岁,不会讲英文,又土里土气的,现学英语他又学不会。虽然有的是钱,但都是人民币,又都在国内。为了到美国,他们先后花了5万美元,要在美国活下去,又不能什么事都不做,他们只能去打工。但在餐馆里打工,每月才能拿美元,与他们在国内相比,一个是地狱,一个是天堂。他想:他妈的,到美国来干什么?后来,两口子再也无法在美国呆下去,就卷起铺盖回广州去了。据说,这两个人在广州也是很有名的人物。主要是因为有钱,是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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