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据广东卫健委消息,8月15日0-24时,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广州报告,2例来自孟加拉国,1例来自沙特阿拉伯。
据悉,汕尾深圳重点人群排查已出核酸检测结果,全部阴性!
15日,广州市商务局发布《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加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强调,要尽快开展超市摸查工作,接触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环境和产品的员工,必须佩戴手套、口罩等进行操作。
来源丨广东卫健委、深圳卫健委、南方+(记者陈欣欣南小渭)、广州商务局
广东:新增3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
5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
据广东卫健委今天(16日)消息:
8月15日0-24时,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广州报告,2例来自孟加拉国,1例来自沙特阿拉伯。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广州报告,3例来自沙特阿拉伯,2例来自厄瓜多尔。以上均在入境口岸发现,入境后即被隔离观察。新增出院1例。
截至8月15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例(境外输入例)。目前在院20例。
汕尾深圳重点人群排查
已出核酸检测结果,全部阴性!
8月16日上午10时,广东省人民*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广东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最新情况。
汕尾陆丰市报告发生一起新冠肺炎疫情后,广东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第一时间全面开展排查、第一时间加强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精准管控。
在8月16日召开的广东省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主任、*组书记段宇飞介绍,截至8月16日7时,本次疫情共发现1例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来看这次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迅速高效,疫情总体平稳,社会秩序井然有序。
患者女性,41岁,陆丰市南塘镇人,深圳盒马鲜生水贝店品牌推销员。8月6日携带3名子女搭乘深圳至陆丰的大巴车回陆丰南塘镇。7日出现咽部不适,8日出现发热、腹泻。
患者因自行服药无好转,于12医院急诊科就诊,体温39℃,提示肺部有感染。
医院迅速对患者实施隔离观察、开展核酸检测,13日初筛结果阳性,随后由负压医院隔离治疗。汕尾市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13日晚11时汕尾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并按要求上报相关信息。
从13日深夜接到报告后,省市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争分夺秒、夜以继日开展防控工作,联动防控,快速处置。汕尾市紧急对患者居住的行*村实行区域封闭管理,同时对公共交通大巴和就诊的医疗机构组织环境采样和消杀,并将患者有关信息通报深圳市。经排查发现3名无症状感染者,均为患者家属。
深圳市接报后,连夜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经排查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均为盒马鲜生水贝店工作的同事。随后,深圳市对患者及2名无症状感染者的工作、生活场所实现管控,并全面进行消杀。
汕尾市、深圳市加大核酸检测力度。汕尾市对大巴同乘人员、居住地居民、就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及同时段就诊住院患者实行核酸检测全覆盖,截至今天早上7时,汕尾市累计完成核酸检测采样份,已出结果份,除此前已发现的3例密切接触者为阳性,其他均为阴性。
深圳市根据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工作、生活、活动轨迹,开展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核酸检测采样,包括对全市盒马鲜生超市门店(含水贝店)及仓库全体员工筛查,对盒马鲜生外环境进行采样。已采集人员及环境样本份,已出结果份。除此前已发现的2例密切接触者为阳性,其他均为阴性。
目前,确诊病例和无症医院收治或实施医学观察,省卫生健康委已派出医疗专家组指导救治工作。相关流行病学调查和重点人群排查仍在进一步深入开展。
广东进口冷冻食品发现3份样本阳性
病*已无活性
“目前尚未证据表明新冠病*可通过食物传播,即使这种病*存在食物中,也可通过烹饪方式杀死病*。”
8月16日,在广东省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疾控中心主任邓惠鸿透露,6月以来广东对进口冷冻食品进行采样检测,目前已完成14.59万样本的检测测工作,除了3份是阳性,其余均为阴性。
她进一步指出,3份阳性样本经过省疾控中心进一步复核后,专家认为病*已失去活性,不具备感染人的能力。
这段时间,冷冻食品经常“爆雷”,为了进一步降低感染风险,邓惠鸿建议市民在选购进口的冷冻食品时,带好一次性的手套,尽量避免直接用手接触食物。
其次,食品加工前需认真清洗。食品食物一定要煮熟煮透。
第三,要养成良好习惯,在处理食物的过程中,避免用不干净的手去接触嘴巴、眼睛和鼻子。
陆丰疫情带来了这3个启示!
时隔天,广东再现本土病例,这为我省疫情防控敲响了警钟。
8月16日,在广东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疾控中心主任邓惠鸿说出了三点启示。
第一,公众不可掉以轻心。如今全球疫情蔓延,广东疫情防控形式严峻,散发病例风险随时出现,公众不可掉以轻心,内心一定不要放松。同时要减少人员聚焦和接触传播,保持1米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好口罩。
第二,有发热症状需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后,专家发现,8月7日,患者已有不适症状,自行到药店购买药品进行退烧处理,直到5天后,才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邓惠鸿指出,新冠肺炎出现症状后的数天内,已产生传染性,若不及时隔离,则会产生更大传播风险。
第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管理。邓惠鸿指出,在确诊病例深圳工作场所,经排查发现了2名无症状感染者,这提醒密闭场所的业主,需加强健康监测,若发现员工有不适,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减少扩散风险。
深圳:罗湖水贝IBC大厦周边居民
可到小区采集点测核酸
最新通告,据深圳卫健委今早(16日)消息:深圳将全面开展水贝IBC大厦周边片区居民核酸采样检测
水贝IBC大厦周边片区的居民朋友们:
8月14日,广东省卫健委通报,罗湖区水贝盒马鲜生超市1名员工在汕尾陆丰市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经排查,水贝盒马鲜生超市发现2名员工核酸检测阳性,结合其临床表现,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为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检尽检”要求,进一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潜在风险筛查,从8月15日起,以水贝盒马鲜生超市所在的IBC大厦为中心划定圈层,对周边片区居民全面开展核酸检测大排查。
片区具体范围如下:
东晓街道:东至东晓路,西至文锦北路,北至插花地,南至布心路。
翠竹街道:东至东晓路,西至文锦北路,北至布心路,南至水贝一路、太安路。
请以上片区内的居民,以及写字楼、商户、工地人员积极配合防控工作,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前往各采集点进行核酸采样,并加强个人日常防护措施,如有不适请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罗湖区新冠病*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8月15日
附:共有40多个流动采集点设在上述片区范围内,有工作人员在居民小区进行引导。
陆丰:开展免费核酸检测
8月14日傍晚,广东陆丰市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肺炎病例。
昨天(15日),陆丰市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即日起,到过患者工作场所的罗湖区水贝盒马鲜生超市人员、8月6日以来与患者活动轨迹时间地点重叠人员、身体感到不适人员、认为有必要核酸检测人员,可就近前往陆丰各地医疗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各地医疗机构联系方式↓↓
全市电影院暂停营业
另外,陆丰市委宣传部证实,该市各电影院已经于14日晚21时起暂停营业,具体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该部已于14日晚要求各影院做好清场后的场地消杀等防疫相关工作和停业期间影院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陆丰暂停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
8月15日,陆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暂停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的通知》,为有效防止潜在风险,及时排查、排除交叉感染隐患,自15日15时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无医生处方销售“退烧药”。
通知指出,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请尽快到陆丰市各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发热门诊检查就诊,接受正规医疗诊治,避免错判误判病情。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暂停无医生处方销售“退烧药”,并引导购买“退烧药”顾客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做好接诊工作,规范发热诊室、发热门诊管理。
广州紧急通知:尽快开展超市摸查,接触冷冻肉和水产品必须佩戴手套、口罩
15日,广州市商务局发布《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加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该通知强调,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尽快开展摸查工作,摸清辖区内经营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的超市(含超市配送仓库)。全市超市企业要及时更新企业员工在岗名录,继续加大力度落实企业员工健康监测管理、个人防护等常态化的防控措施,特别是接触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环境和产品的员工,必须佩戴手套、口罩等进行操作。
通知全文如下: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加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超市企业:
8月14日,深圳市某超市出现员工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根据市委市*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指示及8月15日省防控办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精神,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尽快开展摸查工作,摸清辖区内经营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的超市(含超市配送仓库),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并迅速在辖区开展巡查工作,指导督导辖区有关超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导企业配合市、区两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做好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食品安全和检验检疫工作。
二、全市超市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商业服务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穗商务函[]号,见附件),及时更新企业员工在岗名录,继续加大力度落实企业员工健康监测管理、个人防护等常态化的防控措施,特别是接触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环境和产品的员工,必须佩戴手套、口罩等进行操作。各超市企业必须仔细做好各类疫情防控台账,主动接受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的巡查督导工作,严格落实整改意见。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业服务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商场超市、商业写字楼、专业批发市场、餐馆、旅馆酒店、家*、美容美发、洗浴中心、洗染、摄影、家电维修、汽车(含二手车)交易、拍卖、汽车拆解等企业(统称商业服务企业)。会展行业常态化防控指引另行发布。
个体工商户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指引执行,对暂无指引的行业,可参照本指引。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各商业服务企业要处理好新常态下疫情防控和复商复市的关系,以科学、合理、适度、管用为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统筹推进生产保障和防控任务,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配合有关机构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日常经营后疫情在商业区域传播。
对所有顾客无论国籍、肤色、性别等,采取疫情防控措施一视同仁,不得限制或拒绝正常消费,不得有任何针对特定人群的歧视性标语、标识,或提供差异性服务。
三、常态化主要防控措施
(一)成立防控专项工作组。
落实商业服务业企业、场所防控主体责任,各商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负责人,应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相关方案和预案,根据前期防控情况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加强应急值守,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提高防控效果。
(二)做好员工健康监测管理。
各商业服务企业要继续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工作,每日监测员工健康状况,鼓励新上岗员工开展新冠肺炎病*核酸检测。一旦发现有发热(体温≥37.3℃)症状员工,要就近送发热门诊排查治疗;对于核酸检测异常的员工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要了解掌握近14天内本单位员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对于来自高、中风险地区人员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健康管理(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第1、14天进行新冠病*核酸检测,相关机构和社区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严格管控;来自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自抵穗开始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自觉接受社区管理)。
(三)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各商业服务企业员工按照《广州市新型冠状病*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指引(第九版)》——《公众佩戴口罩指引》(相关指引可登陆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下载)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日常要加强手部卫生,勤洗手,掌握“七步洗手法”,并注重咳嗽礼仪。
(四)强化对顾客的健康宣传与日常监测。
各商业服务企业在醒目位置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宣传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知识,引导顾客配合场所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按国家和省、市最新指引要求科学佩戴口罩。提供住宿服务的商业单位要如实登记顾客信息,如发现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要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按照疾控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措施。
(五)加强营业健康管理。
1.员工与顾客保持一定距离。服务交流时建议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直接接触。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便于顾客直接结算。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尽量减少排队时间。商场快递交接优先考虑网络下单付款和使用快递柜办理交接。
2.规范工作服卫生管理。建议定期更换工作服,同时强化工作服消*管理,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30分钟,或先用含氯消*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六)强化重点场所区域管理。
1.通风换气。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应当保证厢式电梯的排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
2.空调运行。要加强对空调通风系统的日常清洁与管理维护,定期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消*。使用集中空调时应确保足够的新风量,空调使用及清洁消*参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指引(第九版)》——《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引》执行(相关指引可登陆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3.公共物体。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服务台、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氯消*剂进行擦拭。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次数。供服务对象重复使用的物品,要做到“一人一用一消*”。
4.会议室、办公室、多功能厅。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交谈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减少开会频次和时长。
5.垃圾收集处理。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普通垃圾放入黑色塑料袋,口罩等防护用品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筒及垃圾点周围无散落,垃圾存放点各类垃圾及时清运,垃圾无超时超量堆放。清洁消*。垃圾转运车和垃圾筒保持清洁,可定期用有效氯mg/L的含氯消*剂喷洒或擦拭消*;垃圾点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可定期用有效氯mg/L的含氯消*液喷洒。
6.自动扶梯、厢式电梯。乘坐厢式电梯时应当佩戴口罩。厢式电梯的地面、侧壁应当保持清洁,每日消*2次。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应当不少于3次。具体参照《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公共电梯(扶梯)清洁消*工作指引》(可登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下载)执行。
7.公共卫生间。加强空气流通。确保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效果。每日随时进行卫生清洁,保持地面、墙壁清洁,洗手池无污垢,便池无粪便污物积累。物品表面消*用有效氯mg/L的含氯消*剂对公共台面、洗手池、门把手和卫生洁具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每日做好相关消*记录并公示。
8.地下车库。地下车库的地面应当保持清洁,内部保持通风。停车取卡按键等人员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应当不少于3次。
(七)做好防护物资配备。
各商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单位规模大小、工作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用品、口罩、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鼓励向顾客免费提供免洗手消*液等防护物资。
四、应急处置要求
(一)疑似症状人员处置。如商业服务企业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应避免继续接触他人,做好防护并送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二)病例处置。如商业服务企业员工出现核酸筛查阳性病例,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当地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调查,尽快查明可能的感染源;要在当地疾控中心的指导下,依法依规、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限制性防控措施。
(三)终末消*。对病例涉及的相关重点公共场所应立即关闭,由疾控机构组织消杀力量对患者可能污染的居住场所、办公场所及其他相关公共场所等的环境和物品开展终末消*,关闭的公共场所经评估合格后方可重新开放。
(四)其他处置措施。密切接触者和场所管控按照最新防控方案和我省相关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防控措施。
附:低风险地区商业服务场所人员常态化防控措施
本措施只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仍参照《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商业服务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穗商务函〔〕号)实施。对商业服务场所通风消*等措施,按照本指引正文要求执行。按照适度从严的原则,对人员的常态化防控措施如下:
一、商场、超市
1.提倡“穗康码”或其他通行码认证管理。
2.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3.消费者佩戴口罩进入商超。
4.入口实施体温监测,对有发热(体温≥37.3℃)或呼吸道疾病综合症状的顾客,不得入内,建议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5.在收银台、称重等顾客易聚集的区域设置“一米线”。
二、商业写字楼
1.提倡“穗康码”或其他通行码认证管理。
2.写字楼服务人员以及进驻写字楼企事业机构前台等接待服务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办公人员进入商业写字楼以及在密闭空间内(如电梯)、通风不良的场所、人群密集区、需要与他人密切接触时应佩戴口罩。
4.入口实施体温监测,对有发热(体温≥37.3℃)或呼吸道疾病综合症状的顾客,不得入内,建议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5.尽量减少排队进楼或乘坐电梯时在外部形成人员集聚。应通过设置隔离带、地面贴标识等方式引导人流有序排队,尽量避免人员集聚。适当控制电梯乘坐人数,乘梯时避免交谈。鼓励低楼层以及相邻楼层走动采用步行上、下楼。
6.使用线上平台订餐的,物业服务企业须设立临时取餐点取餐,并对该区域做好定期消*工作。同时,为避免高峰使用电梯传染风险,鼓励进驻楼宇办公单位安排员工错峰点餐和取餐。
三、专业批发市场
1.人员佩戴口罩进入市场。在显著位置进行提示,并对场内人员规范佩戴口罩进行监督。
2.主要入口处的通道、广场应实行“一米线”管理,通过设置隔离带、地面贴标识等方式引导人流有序排队。
3.实行快速红外测温通行。入口处应设体温监测,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检测仪及工作人员;对于快速红外体温检测仪无法适用的市场车道入口,使用手持测温枪对车内人员进行测温。对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综合症状的顾客,不得入内,建议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4.实行“穗康码”通行认证管理。场外显眼位置应设置注册“穗康”小程序宣传指引,进入人员必须完成“穗康”小程序个人信息注册登记。人员“穗康码”显示正常的方可进入。
5.实行场内人流总量限制,根据建筑物的设计标准,视情况限制人流量,人流总量达到上限后实施“只出不进”的临时管制措施。
6.市场内保持道路通畅,无占道堆放物品、杂物,无占道经营、出摊经营,未营业的商铺周边需保持干净整洁,无堆放杂物等有碍市容现象。
7.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尽量避免使用空调;设置洗手设施,提供免洗消*用品;加强工作场所、电梯、卫生间、洗手池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设施的日常清洁消*工作。
8.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等防控工作。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和风险评估,必要时需配合卫生和市场管理部门,暂时关闭市场,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复产。
四、餐馆
1.提倡“穗康码”或其他通行码认证管理。
2.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3.消费者佩戴口罩进入餐馆,就餐时方脱下口罩,停止就餐重新戴回。
4.入口实施体温监测(餐馆在商场或封闭园区,有统一测温的,可不在餐馆门口测温),对有发热(体温≥37.3℃)或呼吸道疾病综合症状的顾客,不得入内,建议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5.餐厅(馆)提供公筷公勺,推广分餐制,倡导“光盘行动”。
6.对排队等候就餐人员,通过分发排队号的方式疏导人流,劝导顾客避免集聚。
7.婚丧嫁娶等习俗活动按照《广东省农村(社区)婚丧嫁娶等习俗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执行,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人以内,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8.加强酒吧人员管理。露天酒吧相邻桌椅间隔不少于1米。室内酒吧相邻桌椅间隔不少于1米,同时每平方米的人员密度不超60人,人员密度超60人时,应限制顾客进入;人员密度超过90人时,应停止顾客进入。
五、旅馆酒店
1.实行“穗康码”或其他通行码认证管理。
2.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3.要求顾客佩戴口罩进入酒店。
4.要求顾客提供健康状况和近期旅居史,对来自疫区的顾客引导其前往定点酒店入住。要求每名入住顾客提供姓名和联系方式。
5.对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对有发热(体温≥37.3℃)或呼吸道疾病综合症状的顾客,不得入内,建议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6.宾馆酒店内娱乐休闲场所以文旅部门要求为准。
7.各区指定为集中隔离酒店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家*
1.提倡“穗康码”或其他通行码认证管理。
2.家*服务人员佩戴口罩进入服务场所。
3.家*服务人员开展服务前应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进入客户家中开始服务前需洗手消*。
4.家*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期间,如发现服务对象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立即通知家属,并协同家属做好信息上报和就医排查工作。
七、美容美发
1.提倡“穗康码”或其他通行码认证管理。
2.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顾客在理发店内要戴口罩。
3.对进入理发店的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对有发热(体温≥37.3℃)或呼吸道疾病综合症状的顾客,不得入内,建议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4.执行理发工具、毛巾、围巾、面巾、美容床上布草等物品“一客一换一消*”制度。
八、洗浴(沐足)中心
1.提倡“穗康码”或其他通行码认证管理。
2.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顾客须佩戴口罩(游泳及沐浴时除外)。
3.对进入公共浴室的顾客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4.所有的用品包括餐具、客用浴服、毛巾、洗浴按摩用具应“一客一用一消”,必要时可使用一次性用品。顾客存衣柜应“一客一消”或提供“一次性袋子”。
九、洗染
1.提倡“穗康码”或其他通行码认证管理。
2.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顾客须佩戴口罩。
3.在入口设置专门岗位对每位客户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如发现体温≥37.3℃的客户,应当礼貌劝阻其进入,并提醒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4.缩短客户逗留时间。控制店内客户人流量,不要扎堆聚集。尽量使用移动支付端自助结算,减少排队时间。
5.其他事项参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洗染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十、摄影、家电维修
1.提倡“穗康码”或其他通行码认证管理。
2.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顾客须佩戴口罩。
3.在入口设置专门岗位对每位客户测量体温,对有发热(体温≥37.3℃)或呼吸道疾病综合症状的顾客,不得入内,建议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4.每名顾客服务完毕后,工作人员应对座位进行消*,方可接待下一位顾客。
十一、汽车(含二手车)交易、汽车拆解
1.提倡“穗康码”或其他通行码认证管理。
2.设置好疫情防控指引标识牌,掌控好同时在场人数。
3.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顾客须佩戴口罩。
4.在入口设置专门岗位对每位客户测量体温,对有发热(体温≥37.3℃)或呼吸道疾病综合症状的顾客,不得入内,建议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本期编辑刘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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